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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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检查工作与签署网络安全责任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10 点击:

各分党委、党总支,各处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单位网络安全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网络安全工作,落实网络安全责任,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哈工程校发〔2023〕180号)和《哈尔滨工程大学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哈工程党发〔2018〕82号),学校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检查工作,排查网络安全风险,堵塞网络安全漏洞,持续提升学校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对各单位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签署网络安全责任书、研究部署网络安全工作等情况进行检查;

(二)对网站和信息系统登记备案、“双非”及“僵尸”网站清理、系统安全漏洞修复、系统日志留存、账号密码安全机制等网站和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三)对计算机终端安全(安装正版操作系统、办公软件、防病毒软件等)、数据信息安全管理、网站内容安全管理、电子邮箱安全防范等网络信息安全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二、工作时间安排

(一)签署网络安全责任书

根据《哈尔滨工程大学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哈工程校发〔2023〕180号),学校各分党委、党总支对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负主体责任。分党委、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4月15日前,通过网上办事中心“网络信息”栏目中“哈尔滨工程大学网络安全责任书备案”事项,提交责任书备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

各单位应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系统梳理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基本情况,按照《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自查服务表》的自查内容逐项开展自查工作,对自查存在的风险和问题进行整改。

4月15日前,各单位通过网上办事中心“网络信息”栏目中“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联络人员备案”事项,完成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联络人员备案。

4月25日前,各单位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联系人通过网上办事中心“网络信息”栏目中“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自查服务表”事项,完成本单位网络信息安全自查情况的提交。

(三)学校检查阶段

学校对各单位网络信息安全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即日起进行全校网络信息安全专项检查,排查风险隐患、安全漏洞和突出问题,对全校各单位网络信息安全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整改落实阶段

学校在日常监测、安全排查、单位抽查过程中发现的网络信息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将及时通报到各单位。各单位应及时完成网络信息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整改,学校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于存在安全风险的网站和信息系统,将进行关停、限制访问等处理。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网络安全意识,认真组织好本次网络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漏洞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确保按照进度要求完成本次网络信息安全检查各项任务,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校园网络环境。

联系人:邢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82568222

相关链接:

网上办事中心“哈尔滨工程大学网络安全责任书备案”

网上办事中心“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联络人员备案”

网上办事中心“网络信息安全工作自查服务表”

附件:《哈尔滨工程大学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哈工程校发〔2023〕180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哈工程党发〔2018〕82号)

信息化处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