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校园网用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重要时段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门户网站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系统互联网电子邮件系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学校2018年8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全面加强学校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严格执行实名制认证上网要求。校园网用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必须本人实名认证上网,并对上网产生的一切行为负责。严禁将个人上网账号外借他人或作为公共账号使用,严禁私接路由器等共享上网设备。特殊教学、科研、办公等上网需求报信息化处审批。
2. 加强计算机终端安全管理。校园网用户应做好计算机的安全防护工作,使用正版软件,及时更新系统补丁,修补漏洞,安装杀毒软件,并保证病毒库及时升级至最新版本,定期全盘扫描病毒等可疑程序,定期清理未知可疑插件和临时文件,以减少计算机被侵入的危险。
3.加强学校电子邮件系统安全使用。学校电子邮件系统用户应设置复杂的邮箱密码,避免密码过于简单而被猜测破解。根据公安部和工信部等部门通知精神,不得使用互联网邮箱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和工作敏感信息,不得将工作邮件自动转发至私人邮箱或境外邮箱。
4.加强网站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责任与义务,按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加强对所主管各类网站和信息系统(包括部门主页、下设机构网站、基层学术组织网站、教师主页、学生社团网站等)的日常监管,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做到安全事件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
5.加强数据使用和信息发布的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和规范数据管理,健全网站和信息系统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以确保数据和信息发布的安全性、有效性。加强个人信息管理、发布与安全保护,避免违法违规泄漏师生个人信息。
学校将依据国家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政策规定和要求,不断加强学校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与技术措施,同时开展网络信息安全检查,排查隐患,保障学校网络信息安全。
信息化处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