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网络安全工作要求,为做好寒假期间学校网络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各网站、信息系统、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和计算机终端的安全稳定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要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维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梳理和管理好本单位网站、信息系统、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和计算机终端,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2.加强信息系统(网站)安全管理
各单位应加强对寒假期间开启的网站、信息系统检查和监测,妥善保管好账号密码,杜绝弱密码,排查清理“双非”、“僵尸”信息系统(网站),对未备案、不再运行维护、无专人管理的网站和信息系统进行清理和申请关停。
3.加强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安全管理
相关单位要加强所属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的使用管理,保障显示内容传送方式安全,避免电子显示屏被非法控制。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不得接入互联网,寒假期间,无业务加载、无专人管理的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应及时断电。新建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或备案信息有变更,应及时通过网上办事中心提交备案。
4.加强计算机终端网络安全防护
各单位应加强对计算机终端的安全管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避免计算机终端成为各类非法程序的跳板和控制对象。寒假期间,对非必要运行、无专人管理的计算机、无线路由器、联网打印机等网络设备和终端设备应及时关停。
5.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师生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师生加强对统一身份认证、电子邮件系统等系统账号密码的管理,设置复杂密码。谨慎防范钓鱼邮件,不下载非官方软件,防止个人计算机终端感染恶意软件引发网络安全事件。
请各单位切实履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积极落实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对发现的安全漏洞和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学校对各单位网络信息安全情况进行日常监测,发现网络安全风险隐患将及时通报相关单位。
相关链接:
1.网上办事中心“网站、信息系统备案变更申请”
2.网上办事中心“校园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安全自查和备案表”
信息化处
2026年1月13日